文献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4期。
作者:王哲琦,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杨兰品,无锡太湖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迫切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矛盾以及矛盾不断解决的结果。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除了源自自身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机制,还受生产关系的影响和作用。新质生产力的产生和发展,客观上要求和促使现有的生产关系有相应的变化和调整。生产关系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并形成新型的生产关系,就会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就会束缚和阻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与塑造新型生产关系具有内在一致性,两者共生互动,且都能有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以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与生产关系相比,营商环境再升级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更直接作用和效果。营商环境具有系统的、具体的、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易于多方面的测度、评价和比较,营商环境优化的程度、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更易于识别和测度,存在的堵点和卡点也易于排查和甄别。通过营商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措施和策略也更具体和易于操作并落到实处,便于更精准和对症施策。因此,营商环境再升级不仅是新型生产关系形成的着力点,更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具体和有力抓手。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已取得重大成就,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还存在巨大差距,主要表现在营商环境存在不平衡性和不充分性,营商环境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存在低适配性。因此,应以营商环境再升级为抓手,从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三个维度同时发力提升营商环境质量;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地针对自身营商环境的缺陷和短板对症施策等三个层面精准施策以弥补和消除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进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